富二代为追普通女孩装穷三年,求婚时掏出黑卡全场傻眼

林晓雨第一次见到陈默是在大学城后门的小吃街。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蹲在路边帮卖炒粉的阿姨收摊,额角的汗珠混着酱油渍,却笑得比路灯还亮。"同学,要加辣吗?"他递来的一次性筷子上还缠着根橡皮筋,晓雨看着他磨破边的帆布鞋,突然想起自己刚兼职发完传单,兜里只剩三个硬币。 往后三年,陈默成了晓雨生活里最靠谱的存在。她加班到深夜,他骑着吱呀作响的二手电动车来接,车筐里永远躺着热乎的烤红薯;她毕业论文卡壳,他搬来一摞图书馆借来的旧书,在自习室陪她熬到凌晨。晓雨妈来学校看女儿,陈默穿着借来的西装陪吃饭,结账时偷偷用支付宝花呗付款,回来后啃了半个月馒头。"等我攒够首付,就把你家阳台种满多肉。"他摸着晓雨的头说,掌心的茧子蹭得她耳朵发烫。 求婚定在他们常去的苍蝇馆子。晓雨穿着闺蜜送的旧礼服,陈默还是那件洗褪色的格子衬衫。当他单膝跪地掏出丝绒盒子时,隔壁桌的醉汉吹了声口哨:"穷小子还学人家求婚?"话音未落,陈默从裤兜摸出张黑色卡片,服务生脸色骤变:"这是...百夫长黑卡?"整个馆子瞬间安静,晓雨看着他手腕上那块总说是高仿的手表,突然想起他每次转账都用现金,想起他车里永远备着的创可贴和她爱吃的薄荷糖。"其实我爸是开连锁超市的。"陈默挠挠头,耳尖通红,"第一次见你在小吃街数硬币,觉得这姑娘眼睛亮得像星星。怕你图我的钱,就..."晓雨突然笑出眼泪,捶着他肩膀骂"骗子",却把戒指牢牢套在无名指上。窗外的月光洒进来,照见陈默藏在桌下的另一只手——那是他准备了三年的房产证,户主栏写着两个人的名字。本故事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实属巧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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